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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和律师介绍-中国劳动法律师、江苏劳动法律师、南京劳动法律师、劳动法专业律师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7-14 22:54:18    浏览次数:

[个人简介]  

郑建和律师:江苏铭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劳动法律服务部主任、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全国高科技教工委管理人才专业委员会特约培训讲师,江苏省律师协会劳动保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高分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并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主要专注于劳动法、公司法方向,并于2003年建立劳动法律师网(www.cnhrlaw.com)、并担任首席咨询律师。该网站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上的援助,为用人单位建立和谐劳资关系。

郑建和律师为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兴核工业建设公司等多大型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过江苏商报“商海说法”专栏、江苏农业科技报“职工维权”专栏特约撰稿人,接受金陵图书馆、河海大学等单位邀请举办多场法律讲座,产生良好社会效果。接受过江苏教育电视台、南京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等多家媒体采访报导。
郑建和律师一直注重理论研究,著有《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试用期内如何维权》、《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适用》、《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证据,劳动仲裁的制胜关键》《“末位淘汰制 ” 合法性分析》等大量论文。              

预约咨询热线:139139 81 13902585114321

Email:64zjh@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1幢9层

[主要活动]

2008126,郑建和律师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评为“先进个人”;

20071211,郑建和律师应湖南路街道办事处邀请,为辖区内企业讲座“劳动合同法企业操作实务”;

20071112,郑建和律师应全国高科技教工委管理人才专业委员会邀请为杭州数十家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法下企业操作实务培训; 

20071111,郑建和律师应邀为中国华兴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劳动合同法操作内训;

20071022,郑建和律师应全国高科技教工委管理人才专业委员会邀请为南京近百家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法下企业操作实务培训;

2007921,郑建和律师应邀为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就劳动合同法组织内训;

200787,郑建和律师应南京德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邀为其会员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法培训;

2007630,郑建和律师应邀参加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与江苏交通广播网联合主办的法律咨询节目;

 2007620,郑建和律师应江苏省司法厅邀请参加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江苏中国江苏在线访谈;

2007619,郑建和律师应湖南路街道办事处邀请,到江苏省军区讲课;

2007518,郑建和律师应邀为江苏省远洋公司内训;

2007415,郑建和律师应邀参加中华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中国民商法实务专题论坛;

200734,郑建和律师代理许良道诉江苏农垦集团、南京农业大学劳动争议案,并就此案接受扬子晚报采访;

200725,郑建和律师就饭店服务员加班工资一案接受南京零距离采访;

200714,郑建和律师应邀参加反就业歧视国际研讨会;

200611月,郑建和律师就“杨某与南京卓越形象创意公司怀孕女职工权益案”接受南京教育台服务到家、南京快报、扬子晚报等多家媒体采访;

 200611月,郑建和律师就“白洁诉某食品有限公司可乐瓶自爆精神损害赔偿案”接受南京日报采访;

200610月,郑建和律师就“外地人在宁银行卡挂失问题”接受南京零距离采访

20069月,郑建和律师就“用人位单方降低工资行为”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

20069月,郑建和律师就“辞职的有理有节” 接收金陵晚报记者采访;

20068月,郑建和律师就“白领遭受欠薪困扰”接收金陵晚报记者采访;

20068月,江苏省律师协会组织“农民工维权方案”座谈会,郑建和律师作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该座谈会并就“农民工维权的可操作性、方式”等发表观点。

20066月,郑建和律师参加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的邀请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院长等人就“关于维护我市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建议”展开座谈;

20065月,郑建和律师接受《江苏商报》城市周刊的邀请,担任“商海说法”栏目的特约撰稿人,发表“末位淘汰制的合法性分析”、“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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